沈阳市委组织部、沈阳市国资委、沈阳市中小企业局于2005年1月发文,将由中国企业联合会开展的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工作与政府相关部门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考核和持证上岗结合起来,规定:凡取得中国企联颁发的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才可以颁发《沈阳市经营管理者任职资格证书》。沈阳市委组织部、国资委、中小企业局的这一决定,既体现了当地党和政府主管部门学习和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大力实施“人才强市”和“工业立市”战略为建设高素质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推动沈阳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的决心与胆略,也体现了坚持行政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工作原则与思路,为各级党和政府部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行政工作开创了一个崭新的路子。三年来沈阳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中心(中国企联在沈阳市的认证管理机构和认证机构,沈阳市认证培训机构是沈阳科技干部学院)严格执行中国企联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标准,共有793名高中级经营管理人员获得了中国企联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同时,获证人员通过沈阳市委组织部等部门组织的专家进行考核和答辩,同时获得了《沈阳市经营管理者任职资格证书》,成为沈阳市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骨干力量,为探索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职业化进程做出了贡献,同时提升了沈阳市企业经营管理人的综合能力和素质,也极大地促进了沈阳市相关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应我会各地方(行业)工作机构的要求,我们将沈阳市委组织部、沈阳市国资委、沈阳市中小企业局关于《转发“沈阳市企业经营管理者任职资格认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挂在网上供各地方参照学习,以便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更好地开展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工作。
关于转发《沈阳市企业经营管理者任职资格认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