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期完成年审工作的通知
2007-06-26 15:50:38 作者: 来源: 互联网 浏览次数: 22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简介:
关于限期完成年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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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参加年审的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工作机构:
根据中国企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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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参加年审的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工作机构:
根据中国企联《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组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办于 2006 年 3 月 8 日 - 4 月10 日 组织全国各地方(行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三类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进 行了年审工作。这是由我会牵头开展的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工作规范化运作的重大举措,旨在促进全国各地方(行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三类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认真总结两年来开展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从人员配备、工作条件、工作情况及工作配合等方面找出差距与不足,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各地方(行业)三类工作机构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队伍建设,把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这项探索性的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截止 6 月底,全国 131 个地方(行业)工作机构、 278 名工作人员参加并通过了年审,我办向通过年审的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分别颁发了《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工作机构年审证》和《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工作人员注册证》。但目前仍有 8 个地方(行业)、 34 个工作机构未参加年审。根据 2006 年度全国企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工作会议的精神,对尚未年审的工作机构应当限期进行年审,对无故不参加年审的工作机构应取消其认证工作机构资格。现将补充进行年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内容
尚未参加年审的认证工作机构年审内容请依据我办 2006 年 3 月 8 日 印发的《关于开展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年审工作的通知》(认证办字 [2006]1 号)的精神和规范进行。
二、年审要求
1 、对于工作机构健全,但工作开展不得力的地方(行业),应当于 2006 年 8 月 15 日 前提出书面整改方案。包括:未开展工作的原因,目前三类工作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设置(配备)情况,今年年底前及 2007 年度开展工作的计划。我办将于 8 月 31 日 前对所报“整改方案”提出意见及建议。对“整改方案”可行,确有改进工作措施的,予以通过年审。
2 、对于工作机构不健全的地方(行业),亦应当于 2006 年 8 月 15 日 前提出书面整改方案,包括 2006 年底前健全工作机构及开展认证工作计划和措施的意见。我办将于 8 月 31 日 前对所报“整改方案”提出意见及建议并在三类工作机构健全后(最晚不超过 2006 年 11 月 30 日 )补发《工作机构年审证》和《工作人员注册证》。
3 、对于部分认证工作机构未参加年审的,责成同级地方(行业)认证管理机构督办,区别不同情况,先对该机构的“整改方案”提出意见或建议,并于 8 月 15 日 前一并报我办,我办将于 8 月 31 日 前对“整改方案”及同级认证管理机构的意见或建议给予回复。
三、年审期限
请有关认证工作机构接到此通知后,抓紧进行年审工作并准备相应的年审材料。年审截止期限为 2006 年 8 月 31 日 ,逾期未进行年审,我会将取消其认证工作机构资格。
此通知。
附:《尚未年审的认证工作机构名单》
二○○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尚未年审的认证工作机构名单》
工作机构年审内容及评分办法
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工作机构以及工作人员年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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