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提出的“发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机构,探索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的要求,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以下简称“中国企联”)从2004年初开始,广泛依靠社会力量和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在全国范围内探索性地开展了企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试点工作。四年来,共有14000余名企业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参加了由中国企联系统组织的认证培训,截止到
为使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探索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工作能够切实得到贯彻落实,中国企联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下继续规范做好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继续坚定不移地走社会化开展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工作的道路。在当前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市场不规范,国家立法不及时,主管部门不明确,市场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虽然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工作没有纳入这次职业资格清理规范范围,但是,中国企联系统各级认证工作机构要继续坚持广泛依靠社会力量,充分整合社会资源的工作方针,自觉地规范行业自律行为,重点做好完善职业资格标准,提高认证培训质量,实行认证工作机构和人员行业准入制度以及保证职业资格考试与评价的公开、公平、公正等项工作。逐步使中国企联系统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成为为企业和企业家服务的品牌,得到社会和企业的广泛认可。
二、努力提高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培训质量。
1、改进认证培训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特别要十分注重引进更加科学的能力训练与测评技术并加以推广。今年内力求引进2-3项新的能力训练与测评技术。彻底摆脱灌输式的教学方法。继续推行启发式、互动式、案例式等科学的教学方法,使企业领导人在能力训练中得到最大限度的提高。
2、积极开拓企业内训市场。四年来的实践证明,企业内训方式是帮助企业建立一支职业特质配套、职业等级合理的职业经理人队伍的有效途径。中国企联系统各级认证工作机构在继续组织好公开课认证培训的同时,要积极开拓企业内训市场,充分发挥企业内训的优势,促进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工作向纵深发展。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特别注意吸收企业家师资力量。中国企联从今年初开始,已吸收20余名企业主要领导人作为认证培训的客座教授,要结合他们的专业特长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到认证培训活动中去承担授课任务,以鲜活的企业经营管理案例和自身的实践体验启发受训人员。
三、继续严肃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考试与评价制度。
1、严格执行认证申报资格的审查制度。各级认证工作机构在受理认证申报时必须依据《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标准》严格进行申报资格审查,特别是硬性申报条件不能放宽。申报资格审查工作要在认证培训前完成,中国企联认证办同时负有申报资格复核职责。
2、提高能力测评技术的科学性。中国企联在改进现有能力训练与测评技术以及引进更加科学的能力训练与测评技术时要注重定量性测评的科学性,使其具有较高的可操作性。
3、改进认证综合评价技术。逐步推广计算机综合评价的现代化手段。重点在提高评价技术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上下工夫,使其于趋于更加科学合理。
四、抓紧完善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的后续服务工作。
1、继续办好“职业经理人网上俱乐部”。在充分了解职业经理人服务需求的前提下,扩充原有网上服务栏目,及时进行内容更新,做好网站日常维护工作。
2、积极开展丰富多样的有利于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的交流活动。重点办好每年一度职业经理人年会;并在年会期间举办好主题鲜明的职业经理人论坛;及时发布职业经理人年度发展报告;定期组织职业经理人国内商务考察活动;每年至少提供一次职业经理人到国外进行学习锻炼的机会。
3、继续推动职业经理人的社会化人才流动。完善中国企联已建立的职业经理人才库,协助其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及时了解社会和企业对职业经理人的人才需求并通过网站发布有关信息,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五、从严执行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工作机构和人员的行业准入制度。
1、对现有认证工作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照中国企联《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组织管理办法》,对于能够严格按照中国企联技术规范和管理规范开展工作且工作成效显著的机构,每年底进行一次表彰活动并推广其先进经验;对于长期工作开展不规范或不得力,甚至没有开展工作的机构,区别情况分别给予限期整改或取消其认证工作机构资格的处理,建立机构退出机制。
2、对现有认证工作人员进行一次职业素质教育。针对现有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存在的问题,发挥中国企联和各地方(行业)认证管理机构两级积极性,采取组织调训方式,年底前对现有认证工作人员普遍进行一次职业素质教育,以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
3、继续完善认证工作机构和扩大认证工作人员队伍。对中国企联系统目前仍没有建立认证工作机构或机构不健全的地区(行业),力争年底前通过市场调研和考察,协助尚未开展工作的地区(行业)将配套的工作机构建立起来,协助认证工作机构尚不健全的地区(行业)补充机构。对于新建立认证工作机构的从业人员要继续按照中国企联先培训后从业的原则,统一组织进行从业前的业务训练,经考试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书后,方能从事各级认证岗位工作。
六、逐步推行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工作机构目标责任制管理。
1、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包括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和工作绩效三部分。考核对象为各级地方(行业)负有组织、协调、指导职责的认证管理机构。考核周期为一年,考核工作在每年底结合工作总结一并进行。
2、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规定,对于全面完成考核内容的将作为当年先进工作机构予以表彰;超额完成认证培训数量考核指标的,将由中国企联按照超额培训认证人数给予适当奖励,奖金年初一次性发给认证管理机构。对于完不成考核内容的将区别情况给予保留认证工作机构资格一年,以观后效,或取消认证工作机构资格的处理。
3、根据各地方(行业)经济发展水平及原有工作基础,将工作绩效考核指标分为三类。一类为经济较发达、企业数量多、潜力大以及工作机构基础好的地方(行业);二类为次之地方(行业);三类为经济欠发达、企业数量少、工作开展难度大或工作尚未打开局面的地方(行业)。类别划分将综合各地方(行业)工作开展情况,每年调整一次。

